通信世界网消息(CWW)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指出各单位应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调查、搜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统计资料(包括大数据统计资料)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活动。
《管理办法》规定,统计数据质量应当从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协调性等方面进行衡量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