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盈阳资产
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结束仅仅一周之后,证监会便发布新规,剑指再融资。
2月17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并同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
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A股市场IPO募资总额约1633.56亿元,去年再融资募集资金创下历史天量达到了1.7万亿元,为IPO募资总额的逾10倍之多。
IPO融资历史数据
再融资历史数据
此次修订的再融资新规,监管意在从时间上防止密集增发、从规模上防止大额增发,同时以防止解禁到期后大规模减持的冲击。
再融资新规“四把大刀”
从修订的内容来看,《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对定增共亮出“四把大刀”:
1.明确发行首日为定价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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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增规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
3.两次募集资金间隔不少于18个月;
4.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的不得有大额理财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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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戴康表示,市价发行让发行难度加大,20%股本限制让发行规模受限,18个月间隔期让发行频率放缓,将鼓励优质公司内生性增长,限制制度套利型外延扩张,改善A股供求关系。
2018年整体定增市场规模或将下滑
明确发行首日为定价基准日是此次修订中最值得关注的变革。
按照原先的办法,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增定价基准日就让定增从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告日到发行日之间的时间内产生了极高的折价率。也就是说,原先上市公司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的股票价格为定增定价基准日,期间各方通过增发预案、股东增持等“利好”推动股价上涨,到发行日首日时,股价已经远高于定增定价基准日的价格,参与定增的各方往往能实现“无风险套利”。而此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明确以发行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则能大幅杜绝此类现象。
机构人士表示,证监会重新明确定价基准日,意味着此前三年期的定向增发模式不再可行,纯粹博取资本利得的三年期项目将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三年期项目将更多的适用于战略投资者的引入。
不过,证监会指出,《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实施“新老划断”,也就是说,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就予以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因此对于2017年定增市场规模而言,新规影响不大。
不过,国泰君安指出,总体而言新规下2017年定增市场整体折价率将下滑,从而导致系统性收益下降。同时由于新老划断的存在,新规对证监会未受理的新发预案影响大,而未受理的新发预案主要将在2018年及以后落地实施。
“因此,从定增实施规模来看,新规对定增市场融资规模影响将滞后到2018年,我们预计2018年整体定增市场规模将下滑。”国泰君安认为。
对二级市场构成长远利好
多位机构人士表示,再融资新规将对二级市场构成中长期利好。
2016年再融资募集资金1.8万亿元,远远超过IPO融资规模,定向增发一直是再融资的主流品种。海量定向增发不仅从市场拿走了大量资金,而且股份解禁后对市场也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对二级市场而言,依赖高折价率来获取定增市场套利的机会将减少,定增市场的投资将更加关注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投资价值。有助于引导二级市场回归理性,回归价值,有助于套利资金回流价值蓝筹投资,还可以减少未来限售股解禁压力。
国信证券表示此次新规再一次确立了监管层对再融资收紧的态度,再叠加当前新规发行节奏保持较快节奏的影响,创业板的“稀缺性”和外延并购的逻辑基础将进一步受到破坏,预计中小创的估值仍将继续压缩。
新规从多个维度引导投资者关注价值投资而非短期逐利,明确募集资金用到实处,有助于营造健康的投融资市场,真正实现脱虚向实,长远利好二级市场。